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优点:单一的合同责任;固定周期、固定费用;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减少设计变更;减少承包人的索赔。缺点: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优点:单一的合同责任;固定周期、固定费用;可以缩短建设周期;减少设计变更;减少承包人的索赔。缺点: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如果合同约定需要进行竣工后试验,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
承包人办理保险的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时,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发包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4)试验和检验标准;(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缺陷原因的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成支付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建议书是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包括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设计模型属于承包人文件。
符合专用条款约定的开始工作条件时,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用“开工通知”是由于承包人收到开始工作通知后首先开始设计工作。
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