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不适用缓刑的对象容易与不适用假释的对象混淆。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因此,要注意区分立功和重大立功的不同情形。
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参见《刑法》第54条,选项C表述错误,应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项中少"领导"二字。
《刑法》第79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程序问题。参见《刑法》第82条、第79条。
《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规定: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的"特殊情况",是指与国家、社会利益有重要关系的情况。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甲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所犯的罪也不是不得假释的情况,可以假释。乙前罪缓刑考验期完毕,原刑罚不再执行,乙犯后罪不构成累犯,所犯后罪也不是禁止假释的犯罪情况,也可以假释。丙在假释期间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所犯的罪也不是不得假释的情况,可以假释。丁构成了累犯,《刑法》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