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半年报需要审计;(仅以现金分红方式的除外)。D,创业板另外增加特别规定: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半年报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