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所以选项A错误。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所以选项B错误。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所以选项D错误。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该题针对“裁定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所以选项B错误。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在场证人签名或盖章。所以选项C错误。证人证言包括四项内容:证人基本情况、签名或盖章、日期、身份文件,只有证人的签名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所以选项D错误。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行政诉讼中,撤诉必须获得法院以裁定形式准许。所以选项C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能提起反诉。所以选项E错误。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所以选项 B 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撤诉。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A错误。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法院应对原行政行为继续审理。所以选项E错误。
本题考核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