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应由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受理。
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的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