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互根互用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联系。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又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两者的关系,气属阳,血属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二者是互根互用的。人体的阴津损伤,会累及阳气也伤;阳气损伤,会累及阴津也伤,也是基于阴阳互根互用的原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阴阳之间互根互用的关系破坏,就会引起“阴损及阳”或“阳损及阴”的阴阳俱损的病变。最终导致“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守”是守于内,“使”是行于外。这是对阴阳双方依存关系的很好说明。结合人体的生理功能而言,阴指物质,阳指功能,物质居于体内,功能表现于外。在外的阳是内在物质的表现,所以说阳为“阴之使”,在内的阴是产生机能活动的物质基础,所以说阴为“阳之守”。
昼夜阴阳属性的一般说法是:上午属阳中之阳,下午属阳中之阴,前半夜属阴中之阴,后半夜属阴中之阳。
“阴虚则热”的虚热证,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也可“阳中求阴”,即在补阴时适当佐以补阳药,如肾阴虚衰而相火上僭的虚热证,可用滋阴降火的知柏地黄丸少佐温热药性的肉桂以阳中求阴。“阳虚则寒”的虚寒证,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也可“阴中求阳”,即补阳时适当佐以补阴药,如真武汤中大量补阳药中配以芍药,以阴中求阳。
《素问・金匮真言论》说:“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素问・金匮真言论》说:“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味,就是酸、苦、甘、辛、咸五种滋味,辛、甘、淡三味属阳,酸、苦、咸三味属阴。辛的药物能散能行,具有行气活血的功效,甘能补虚(气虚、阳虚等)、缓急止痛等作用,淡能渗湿利水作用,凡是温热的、干燥的、兴奋的、前进的等,其属性都为阳。
“症”,是指疾病的单个症状,以及舌象、脉象等体征。如发热、畏寒、口苦、胸闷、便溏、苔黄、脉弦等。“证”,即证候,是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理概括,一般由一组相对固定的、有内在联系的、能揭示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病变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构成。
阴阳的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的相互斗争、相互排斥和相互制约。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阴阳双方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统一是对立的结果。阴阳的相互制约,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大多具有相互抑制和约束的特性。阴阳双方的相互制约,主要体现为对立事物或现象的相互调控作用。正是由于阴和阳之间的这种相互对立制约,才维持了阴阳之间的动态平衡,因而促进了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无论是自然界的变化和人体的生理、病理,均体现了阴阳的对立制约关系。正常者如“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反常者,则如“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等。
寒极生热,对于有些寒性病证,当病情发展到寒气极盛的阶段时,常常可以出现阴盛格阳的假热症候,称为寒极生热、重阴必阳。体现了事物阴阳属性由寒转热的变化。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阴阳,既可以表示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又可以表示同一事物或现象内部对立着的两个方面。
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着的阴阳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独阴不生,独阳不长”说明阴阳之间不能脱离彼此而相互独立,体现了二者的互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