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对保管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对此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因为甲为该猫的所有人。乙为无偿保管人,乙无重大过失,故不承担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乙承担。因为乙为该猫的管理人,该猫处于乙的控制之下,应负无过错责任。丙已尽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由甲乙负连带责任。第四种观点认为,在此损害中,甲、乙、丙均无过错,均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摊该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在该损害事件中,丙尽到了自己的监护义务,不存在责任分担问题。乙为无偿保管人,且在该保管行为中不享有任何利益,其不存在承担责任的基础。《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不是一种连带责任,而是一种选择责任。要么由饲养人负责,要么由管理人负责。故由甲承担责任为宜。因为甲是该猫的所有人,对该猫的损害负无过错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本题涉及行纪合同问题。本题中,乙公司以高于甲公司指定的价格将手工艺品卖出,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由于双方对增加报酬未有约定,故乙公司无权要求增加报酬。对于增加的收益,属于委托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
本题涉及旅客运输合同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303条第1款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顾某乘坐某公司长途客车,与公司之间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顾某在旅行过程中发现其随身携带的手机被盗,并下车追赶小偷,而此时车上的工作人员没有予以协助,导致小偷逃之夭夭。在此过程中,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顾某手机无法追回存在一定过错,故运输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本题C选项正确,A、B选项错误。顾某的损失系小偷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运输公司并未实施侵权行为,故不承担侵权责任,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本题涉及无偿委托合同问题。本题A选项涉及费用问题,依《合同法》第398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故A选项不正确。B选项涉及转委托中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问题。依《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故B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涉及受托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委托合同为无偿合同,受托人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涉及委托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故D选项是正确的。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本题涉及无偿保管人的责任问题。依据《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贾某将古书交由王某代为保管,当事人并未约定报酬,故为无偿保管。王某将古书置于床下,系履行了保管的义务。王某对于因楼上住户家水管被冻裂致使古书受损并无重大过失,依法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水管冻裂虽为不能预见,但并非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不为不可抗力,A、B、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D。
小小旅行社为旅游辅助人,甲既可要求东方旅行社承担责任,也可要求小小旅行社承担责任,但他们不存在连带责任。迅达客运公司是与小小旅行社签约,与甲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不得主张违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如属巴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刹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涉及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为无效条款。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充分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价值。本案中,虽然刘某同意了王某表示的免责条款"如出意外,概不负责",但该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造成刘某受到伤害的原因是王某的超车行为,该行为就王某而言存在过错。因此,王某以事先有约定为由拒付医药费是不成立的。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车费之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依《合同法》第299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本题正确选项为AB
本题涉及保管合同的相关问题。保管合同的形式无法定要求,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故A选项错误。保管合同的成立方式,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当事人约定;无约定的,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保管合同中,未约定保管费的,视为无偿保管,故D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