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交通量超过2700辆/h当量小汽车数的交叉口,应考虑设置立体交叉口。
交通标志是指明道路情况和对交通要求的设备。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主标志按功能分为以下四种:①警告标志;②禁令标志;③指示标志;④指路标志。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面,不能单独使用。辅助标志对主标志补充说明车辆种类、时间起止、区间范围或距离和警告、禁令的理由等。
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应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15%。对规划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宜为15%~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宜为7~15m2。其中:道路用地面积宜为6.0~13.5m2/人,广场面积宜为0.2~0.5m2/人,公共停车场面积宜为0.8~1.0m2/人。
行人和自行车在道路桥洞通行限界为高2.5m,有时考虑非机动车桥洞内在雨天通行公共汽车,其高度限界控制为3.5m;汽车高度界限为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