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原材料账户的计算是正确的。由于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各期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因此虚增的成本对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产品销售成本(由于跨年度,因此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产生影响,即调账时贷方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此外,修建厂房所用购进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扣除,应进行转出,因此调账的贷方科目包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也要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分摊率=30000÷(300000+380000+320000)×100%=3%生产成本科目调整的金额=300000×3%=9000(元)库存商品科目调整的金额=380000×3%=11400(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的金额=30000-9000-11400=9600(元)
红字冲销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及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多计的情况。
选项A是错误的,发票名称应与本公司的名称相符;选项B是错误的,应取得增值税发票;选项C是错误的,单位内部自制凭证应当手续完备,附件齐全;选项D是错误的,不得使用收据代替正规发票。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以物易物销售,会计上应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所得税,由于购进商品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税款计入库存商品成本,涉及的调整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117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调整应交所得税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
工程领用的材料应计入营业额中计算营业税。
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则多计了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当调减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顺查法是按照会计核算程序,从审查原始凭证开始,顺次审查账簿,核对报表.最后审查纳税情况的审查方法,而非逆查法。比较分析法是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审查期间的账表资料和账面历史的、计划的、同行业、同类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一种审查方法。
原领用原材料时的错误分录为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此错误影响产成品、在产品库存和当期销售成本,分摊率=50000÷(330000+120000+800000)=4%。期末在产品应分摊330000×4%=13200(元),期末产成品应分摊120000×4%=4800(元),本期销售成本应分摊800000×4%=32000(元)
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58500
贷:生产成本13200
库存商品4800
主营业务成本3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0
账务处理的调整要与会计原理规定相符合,要与税法的有关会计核算相一致。在账务调整方法上,能用补充调整法则不用冲销调整法。
选项A是错误的,应该是若流动资产实际占用数增长过快,则应注意是因材料或商品集中到货或因价格变动等因素引起,还是由于管理不善、物资积压、产品滞销或者是虚增库存成本所造成,以便进一步分析企业有无弄虚作假、乱挤成本等问题。选项B是错误的,固定资产的审查分析,首先是了解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其次,在核实固定资产原值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核实固定资产折旧额,审查企业折旧计算方法是否得当,计算结果是否正确。选项D是错误的,盈余公积及公积金的提留比例是《公司法》中的规定,不是税法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