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建造合同进行分立,而应将其作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公式: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人 201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5000-800=4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