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有权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也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如果属于第三种自诉案件的范围,控告人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六机关规定》第18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应当在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当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故选项A正确,B、C、D错误。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故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61条规定,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新《刑诉解释》删去了原《刑诉解释》中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即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故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必须提交自诉状。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D项错误。
本题考查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被害人过错以及与加害人的近亲属关系并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向哪个具体的公安司法机关举报犯罪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的任何一家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控告和举报三者的区别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
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住)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刑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AC两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具体向哪个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家举报。另外,法条中的"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现场实施盗窃行为,如不马上采取措施犯罪分子会逃逸,故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接受举报的单位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本案属公诉转自诉案件。根据《刑诉解释》第2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76条的规定。依此,题中选项A、B、C均是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前应当审查的内容。而无论被告是否提出反诉,人民法院都应立案,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