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取得费按用地单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各项客观费用计算。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征地费用,包括两部分: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
土地取得费是为取得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V=Ea+Ed+T+R1+R2+R3=VE+R3式中V--土地价格;Ea--土地取得费;Ed--土地开发费;T--税费;R1--利息;R2--利润;R3--土地增值;VE--土地成本价格。
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地价时,土地取得费及其税费利息是以整个取得费为基数,计息期为整个开发期。
一般成本逼近法适用于:新开发土地,不适用于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估价。
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既无收益又元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及公共建筑、公益设施、园地等特殊性土地的估价。
注意土地开发费用的分摊问题,分摊的基本原理为:应分摊费用=受益程度×设施总费用。所以不仅仅是宗地内外投入的费用总和,还应当考虑分摊情况。
根据成本逼近法的适用范围,成本逼近法一般适用于新开发土地的估价,特别适用于土地市场不发育,土地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进行估价时采用。同时,对于既无收益又很少有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以及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特殊性的土地估价也很适用。选项A、B、C都是有收益的,不适合用成本逼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