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在现有50个重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重点区域、重点监测"的原则,将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扩大到105个城市。
储备土地的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2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