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再保险合同的订立手续繁琐,增加了营业费用的支出,一般适合于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固定再保险合同中规定除外的或不愿放入固定再保险合同的业务,以及超过固定再保险合同限额的业务。
一次责任恢复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是一次损失金额等于一个责任限额全损的责任恢复,或是多次部分损失金额的责任恢复,但累计不得超过一个责任限额的全损,即50万元;合同总的责任是两个责任限额的全损,即100万元(一个原责任额和一个责任恢复额)。
自留额为1000×25%=250(万元),分保额为1000×75%=750(万元),750/250=3,因此,溢额分保的线数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