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实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交易。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①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2/3;②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③理事会认为必要。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职权。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其中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